第六十八章 迷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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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八章 迷霧
江浩和胡丙得知方離被顧雲帶走,怕林煜受不了打了一天電話,卻都沒通。
219也空無一人。
最後一通電話是林煜不知在哪打的,環境還挺嘈雜。
他們導航著林煜定位到的時候拖車剛把車架上去,車胎摩擦得慘不忍睹。
街道偏僻,人少,沒有出現交通事故,工人沈思很久也沒想明白怎麽做到的。
江浩遠遠看到林煜正蹲在一棵梧桐樹下抽著煙,地上已經肆無忌憚積了一堆灰。
他身上穿的短袖,右手勁瘦的手指夾著煙,剛好露出手臂的嚴重擦傷,皮膚被石粒撕出密密麻麻的口子,血汩汩流出來,血肉裏混著臟灰。
車子被拖走了。
江浩和胡丙站了很久,看著林煜抖著手像是神經錯亂一樣抽完一整包煙,他吸煙動作急促,趕著解決某項任務似的,事實上發瘋想要遏制心頭一陣痛。
煙是在旁邊的便利店買的,林煜有一陣子沒抽了,現在抽得兇,煙味嗆得眼淚出來從框裏翻出來。
半個小時後,林煜站起來,拍了拍濺到身上的煙灰,灰在空中飄了一會然後沈到地面,他深吸一口氣,站起身,嗓音疲憊沈重:“回去吧。”
他嗓音被煙霧熏得聽起來有些啞,眼眶是紅的。
江浩曾經說,林煜這個人克制,對很多事很多人毫不在意,能夠讓自己輕易放下,不計較也不記仇,對待自己的事情也是,他就像個不倒翁,即使大風大浪也會站回原地。
胡丙說林煜這個人沈默寡言,總是半進半退,看著好像清欲寡淡,卻心思敏感,會想很多。
陳志說他太冷淡,不在乎什麽,又在某個領域追毛求疵,局限。
林煜的確是個很矛盾的人,他知道自己想要什麽卻又覺得其實得不到也無所謂,他一點點壓制自己欲望,讓自己什麽事都表現得不那麽熱情,把自己當做一塊木頭雕刻自己要的形狀暴露在他人眼裏。
這塊木頭不是別人怎麽喜歡的,在他眼裏確實最完美的。
林煜有時候覺得自己心大,什麽都記不住,偏偏有時候又吹毛求疵記住無數細節,一點點扣出來反覆咀嚼。
他面對別人沒法熱情,可一旦一個熾熱的人靠過來他就沒法拒絕。
江浩送他回了小區,兩人也跟在後面進了屋。
林煜一句話沒說,像浸泡到了一個獨立的世界,簡單洗漱完去臥室。
腳步在門前停了一下,目光朝沙發上瞥了一下,說:“我沒事,睡一覺就沒事了。”
他心很大的。
睡一覺就沒事了。
江浩看了他一會實在不知道怎麽開口。
林煜是個別人絞盡腦汁不知從何安慰的人。
無論別人說什麽,他總是“我沒事”“不重要”“沒必要”“多大點事”,他自己就把自己估量得很好。
人們太安逸後總不相信暴風能夠叫此刻的完美瞬間崩塌。
倘若有一天真的塌了,他們便嗅著漫天飛揚的塵土,一點點感受真實,再悲痛欲絕。心口塞滿無數酸澀委屈。
酷暑裏,林煜直接的感受卻是內冷外熱,無論再怎麽粘稠的熱流,也鉆不進身體一絲一毫。
在醫院的病床上躺了許久,身子軟綿綿的,額頭冒著冷汗,折騰了兩天,他終於意識到自己發燒了。
淩晨一點嗓子裏傳來陣痛。
手機切進打車APP後,他短暫地擡起眼看向門,仿佛視線能夠穿過去。
客廳裏的空調持續在20度,他身體裏也是模糊的涼意,他忽然想起來二月的某天。
他也是發了燒,天氣也是這麽涼,這樣靠著櫃子打車。
那些場景一幀一幀在腦子裏回溯,明明畫面裏的人前天還在身邊,他卻覺得隔了好遠。
林煜覺得沒法握在手裏就是虛無縹緲的,不真實的。
方離只是從他的視線裏消失了兩天,或許是悲傷過度,大腦開啟了自我保護,又或許是他又開始雕刻完美的自己,他忽地生出一種好像這個人沒來過的錯覺,好像只是他看過的某個電影裏面比較喜歡的角色,上頭一陣子不久就會遺忘。
這一刻看向門,只是記住了那敲門的環節,仿佛誤闖進了電影鏡頭裏的畫面不知所措。
直到他腳裸被一個毛茸茸的家夥蹭了蹭。他才驚覺回神。
這之間,也不過花了短短三秒。
六六是被一陣腳步聲吵醒的,往常這個點屋裏的人會睡得很熟,起夜也會照顧它輕手輕腳的,奈何今天的動靜比較急促。
它在家無聊了好久,江浩和胡丙昨天和今天來給它餵了飯。但是它所忠誠的主人卻忘了這事。
林煜抱著六六坐進沙發裏,摸著柔軟的毛發,像是吸了漫天飛舞的塵埃,恍然驚覺,心從萬裏陰空墜落,他聽到急促呼嘯的風聲,大腦從空白裏倏地掙紮出,這一刻真正意識到缺了什麽。
他試圖讓自己不去深想。
沒有用任何交通工具,在六六入睡後出了門,淩晨從小區走到最近的一家醫院,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,到的時候晨昏破曉,天邊睡眼迷蒙吐著白霧,外面的早餐店人聲嘈嚷,蒸汽冒著粘人的熱。
林煜應付了兩口看完醫生再折回去。
他適當催眠自己,弱化沾星點就難以喘息的領域,習慣卻是難以改掉的,他還是習慣去做身邊有方離的事。
他像是活在迷霧裏。
八月中旬,陳志和許祉分手了,他從國外飛回來才知道消息。
他試圖安慰林煜幾句,對方神情幾近茫然。
陳志去廚房給他接水,腳剛要他進去,林煜忽地問:“方離是誰?”
陳志心一驚轉過頭去,沙發上的林煜背對著陽臺的光坐在沙發上,懷裏安靜趴著貓,貓咪聞言擡起頭蹭他,林煜垂下眼,深沈地盯了兩秒。
突如其來又轉瞬即逝,都會讓人覺得好像只是穿過了一場向往的夢境,醒了就什麽都沒有。
陳志拍了拍他的肩,林煜曾經不怎麽願意記住東西,他總不把身邊的人或事放在心上,陳志曾經和他提一些過往,他總是瞇起眼睛又搖搖頭,用能使對話者啞口無言的語氣說:“記不太清了。”
林煜家裏有個廚櫃,高高聳立在門側,陳志一直不太清楚林煜買這個幹嘛。
旁邊的人突然把貓抱開起身去拉開櫃門,這櫥窗是老早古式的設計,上面是紗窗,中間玻璃門,下面是櫃子。整體在房間裏比較突兀,曾經好多次他們都提議丟掉,林煜卻說留著。
林煜拉開上面的紗窗門,提出來一個籃子放到桌上。
陳志好奇看過去,籃子裏有一個紗袋裏面裝著幹花,他分辨不出來是什麽,於是指了指問:“這是哪來的,幹嘛的,你拿這個做什麽?”
鮮花的觀賞期很短,尤其是花枝。在那段時間他們琢磨了一會,林煜說做成幹花能夠長久保存。
那天應該是個陰雨天,光線不那麽暗,少年人抱著貓坐在陽臺上一片一片揪著花。
嘴裏幼稚絮絮叨叨,摘一片叨一句:“哥哥喜歡我,哥哥更喜歡我,哥哥最喜歡我……”
林煜被他弄得有些羞恥,過去揉了他兩把腦袋,兩人鬧到一起,時間一長,眼神對上就容易擦火,林煜安靜看著男生的眸子。
外面下了雨,線條輕易密集,落在少年背後,空氣中能夠聞到雨的氣息。
他青澀去碰對方的唇。
林煜心臟被抓了一下,他沒回答陳志,把花籃提去了臥室的床頭。
這一系列動作也讓陳志剎那明白過來。
人生難有知己,終始一路更難求。
陳志去了別的地方發展,緊接著江浩因為家裏一些事辭職回去了。
胡丙也辭職了。
一瞬間原本安靜的世界面目全非。
九月份林煜去了國外,聊完合作後,拉著外企的老總單獨聊了很久,他們中間酒喝得多,林煜瞇著眼靠著座。
英國佬總是讓氛圍優雅貴氣一點,房間裏放著林煜欣賞不來的某個唱片。
紅酒瓶赤裸的玻璃上,映著頭頂的燈,老總趴在桌子上保持著自己的風範,不讓醉酒後露出醜態。
林煜他渾身總是透著一股漫不經心,狹長的眼睛瞇著,端得很,對方也看不出來他到底有沒有醉。
項目結束後,林煜留在了英國,工作也轉向外企,重新進入IT行業,每天泡在辦公室。
他不和外國佬泡咖啡館,國外工作時間沒有國內緊繃,他也依舊坐在電腦前。
旁邊的瓊斯總是很驚嘆,他話比較多,而說得最多的大概意思就是:你們中國人真不要命。
他相當熱情,試圖拉著林煜和他有更多戶外活動,被統統拒絕,卻還是樂於和林煜交流。
這林煜歸結於對他這個“外國佬”的好奇。
瓊斯買了一本漢語詞典,試圖和他用母語交流,最後懨懨告退。
吃了老祖宗文化的福,林煜偶爾蹦出來有點哲理文化的話,瓊斯就瞪大眼睛看他,無比欽佩。
瓊斯和家裏人關系好,總會通電話,說得最多的翻譯過來就是:外國佬同事不得了。
陳志說:爾等外國佬,怎懂我中華魅力,致敬我偉大的老祖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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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浩和胡丙得知方離被顧雲帶走,怕林煜受不了打了一天電話,卻都沒通。
219也空無一人。
最後一通電話是林煜不知在哪打的,環境還挺嘈雜。
他們導航著林煜定位到的時候拖車剛把車架上去,車胎摩擦得慘不忍睹。
街道偏僻,人少,沒有出現交通事故,工人沈思很久也沒想明白怎麽做到的。
江浩遠遠看到林煜正蹲在一棵梧桐樹下抽著煙,地上已經肆無忌憚積了一堆灰。
他身上穿的短袖,右手勁瘦的手指夾著煙,剛好露出手臂的嚴重擦傷,皮膚被石粒撕出密密麻麻的口子,血汩汩流出來,血肉裏混著臟灰。
車子被拖走了。
江浩和胡丙站了很久,看著林煜抖著手像是神經錯亂一樣抽完一整包煙,他吸煙動作急促,趕著解決某項任務似的,事實上發瘋想要遏制心頭一陣痛。
煙是在旁邊的便利店買的,林煜有一陣子沒抽了,現在抽得兇,煙味嗆得眼淚出來從框裏翻出來。
半個小時後,林煜站起來,拍了拍濺到身上的煙灰,灰在空中飄了一會然後沈到地面,他深吸一口氣,站起身,嗓音疲憊沈重:“回去吧。”
他嗓音被煙霧熏得聽起來有些啞,眼眶是紅的。
江浩曾經說,林煜這個人克制,對很多事很多人毫不在意,能夠讓自己輕易放下,不計較也不記仇,對待自己的事情也是,他就像個不倒翁,即使大風大浪也會站回原地。
胡丙說林煜這個人沈默寡言,總是半進半退,看著好像清欲寡淡,卻心思敏感,會想很多。
陳志說他太冷淡,不在乎什麽,又在某個領域追毛求疵,局限。
林煜的確是個很矛盾的人,他知道自己想要什麽卻又覺得其實得不到也無所謂,他一點點壓制自己欲望,讓自己什麽事都表現得不那麽熱情,把自己當做一塊木頭雕刻自己要的形狀暴露在他人眼裏。
這塊木頭不是別人怎麽喜歡的,在他眼裏確實最完美的。
林煜有時候覺得自己心大,什麽都記不住,偏偏有時候又吹毛求疵記住無數細節,一點點扣出來反覆咀嚼。
他面對別人沒法熱情,可一旦一個熾熱的人靠過來他就沒法拒絕。
江浩送他回了小區,兩人也跟在後面進了屋。
林煜一句話沒說,像浸泡到了一個獨立的世界,簡單洗漱完去臥室。
腳步在門前停了一下,目光朝沙發上瞥了一下,說:“我沒事,睡一覺就沒事了。”
他心很大的。
睡一覺就沒事了。
江浩看了他一會實在不知道怎麽開口。
林煜是個別人絞盡腦汁不知從何安慰的人。
無論別人說什麽,他總是“我沒事”“不重要”“沒必要”“多大點事”,他自己就把自己估量得很好。
人們太安逸後總不相信暴風能夠叫此刻的完美瞬間崩塌。
倘若有一天真的塌了,他們便嗅著漫天飛揚的塵土,一點點感受真實,再悲痛欲絕。心口塞滿無數酸澀委屈。
酷暑裏,林煜直接的感受卻是內冷外熱,無論再怎麽粘稠的熱流,也鉆不進身體一絲一毫。
在醫院的病床上躺了許久,身子軟綿綿的,額頭冒著冷汗,折騰了兩天,他終於意識到自己發燒了。
淩晨一點嗓子裏傳來陣痛。
手機切進打車APP後,他短暫地擡起眼看向門,仿佛視線能夠穿過去。
客廳裏的空調持續在20度,他身體裏也是模糊的涼意,他忽然想起來二月的某天。
他也是發了燒,天氣也是這麽涼,這樣靠著櫃子打車。
那些場景一幀一幀在腦子裏回溯,明明畫面裏的人前天還在身邊,他卻覺得隔了好遠。
林煜覺得沒法握在手裏就是虛無縹緲的,不真實的。
方離只是從他的視線裏消失了兩天,或許是悲傷過度,大腦開啟了自我保護,又或許是他又開始雕刻完美的自己,他忽地生出一種好像這個人沒來過的錯覺,好像只是他看過的某個電影裏面比較喜歡的角色,上頭一陣子不久就會遺忘。
這一刻看向門,只是記住了那敲門的環節,仿佛誤闖進了電影鏡頭裏的畫面不知所措。
直到他腳裸被一個毛茸茸的家夥蹭了蹭。他才驚覺回神。
這之間,也不過花了短短三秒。
六六是被一陣腳步聲吵醒的,往常這個點屋裏的人會睡得很熟,起夜也會照顧它輕手輕腳的,奈何今天的動靜比較急促。
它在家無聊了好久,江浩和胡丙昨天和今天來給它餵了飯。但是它所忠誠的主人卻忘了這事。
林煜抱著六六坐進沙發裏,摸著柔軟的毛發,像是吸了漫天飛舞的塵埃,恍然驚覺,心從萬裏陰空墜落,他聽到急促呼嘯的風聲,大腦從空白裏倏地掙紮出,這一刻真正意識到缺了什麽。
他試圖讓自己不去深想。
沒有用任何交通工具,在六六入睡後出了門,淩晨從小區走到最近的一家醫院,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,到的時候晨昏破曉,天邊睡眼迷蒙吐著白霧,外面的早餐店人聲嘈嚷,蒸汽冒著粘人的熱。
林煜應付了兩口看完醫生再折回去。
他適當催眠自己,弱化沾星點就難以喘息的領域,習慣卻是難以改掉的,他還是習慣去做身邊有方離的事。
他像是活在迷霧裏。
八月中旬,陳志和許祉分手了,他從國外飛回來才知道消息。
他試圖安慰林煜幾句,對方神情幾近茫然。
陳志去廚房給他接水,腳剛要他進去,林煜忽地問:“方離是誰?”
陳志心一驚轉過頭去,沙發上的林煜背對著陽臺的光坐在沙發上,懷裏安靜趴著貓,貓咪聞言擡起頭蹭他,林煜垂下眼,深沈地盯了兩秒。
突如其來又轉瞬即逝,都會讓人覺得好像只是穿過了一場向往的夢境,醒了就什麽都沒有。
陳志拍了拍他的肩,林煜曾經不怎麽願意記住東西,他總不把身邊的人或事放在心上,陳志曾經和他提一些過往,他總是瞇起眼睛又搖搖頭,用能使對話者啞口無言的語氣說:“記不太清了。”
林煜家裏有個廚櫃,高高聳立在門側,陳志一直不太清楚林煜買這個幹嘛。
旁邊的人突然把貓抱開起身去拉開櫃門,這櫥窗是老早古式的設計,上面是紗窗,中間玻璃門,下面是櫃子。整體在房間裏比較突兀,曾經好多次他們都提議丟掉,林煜卻說留著。
林煜拉開上面的紗窗門,提出來一個籃子放到桌上。
陳志好奇看過去,籃子裏有一個紗袋裏面裝著幹花,他分辨不出來是什麽,於是指了指問:“這是哪來的,幹嘛的,你拿這個做什麽?”
鮮花的觀賞期很短,尤其是花枝。在那段時間他們琢磨了一會,林煜說做成幹花能夠長久保存。
那天應該是個陰雨天,光線不那麽暗,少年人抱著貓坐在陽臺上一片一片揪著花。
嘴裏幼稚絮絮叨叨,摘一片叨一句:“哥哥喜歡我,哥哥更喜歡我,哥哥最喜歡我……”
林煜被他弄得有些羞恥,過去揉了他兩把腦袋,兩人鬧到一起,時間一長,眼神對上就容易擦火,林煜安靜看著男生的眸子。
外面下了雨,線條輕易密集,落在少年背後,空氣中能夠聞到雨的氣息。
他青澀去碰對方的唇。
林煜心臟被抓了一下,他沒回答陳志,把花籃提去了臥室的床頭。
這一系列動作也讓陳志剎那明白過來。
人生難有知己,終始一路更難求。
陳志去了別的地方發展,緊接著江浩因為家裏一些事辭職回去了。
胡丙也辭職了。
一瞬間原本安靜的世界面目全非。
九月份林煜去了國外,聊完合作後,拉著外企的老總單獨聊了很久,他們中間酒喝得多,林煜瞇著眼靠著座。
英國佬總是讓氛圍優雅貴氣一點,房間裏放著林煜欣賞不來的某個唱片。
紅酒瓶赤裸的玻璃上,映著頭頂的燈,老總趴在桌子上保持著自己的風範,不讓醉酒後露出醜態。
林煜他渾身總是透著一股漫不經心,狹長的眼睛瞇著,端得很,對方也看不出來他到底有沒有醉。
項目結束後,林煜留在了英國,工作也轉向外企,重新進入IT行業,每天泡在辦公室。
他不和外國佬泡咖啡館,國外工作時間沒有國內緊繃,他也依舊坐在電腦前。
旁邊的瓊斯總是很驚嘆,他話比較多,而說得最多的大概意思就是:你們中國人真不要命。
他相當熱情,試圖拉著林煜和他有更多戶外活動,被統統拒絕,卻還是樂於和林煜交流。
這林煜歸結於對他這個“外國佬”的好奇。
瓊斯買了一本漢語詞典,試圖和他用母語交流,最後懨懨告退。
吃了老祖宗文化的福,林煜偶爾蹦出來有點哲理文化的話,瓊斯就瞪大眼睛看他,無比欽佩。
瓊斯和家裏人關系好,總會通電話,說得最多的翻譯過來就是:外國佬同事不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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